什么是商标注册优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在申请优先权时会出现各种问题。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第一、申请日期。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

第二、申请人欲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声明要求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这是关于优先权的强制性规定。此外,《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内法也要求申请的第一份副本和译文。

第三、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如果第一次申请遭到驳回之前,或申请人放弃第一次申请之前,申请人已经在第二次申请时声明要求优先权,那么,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仍具有效力;

其二,如果上述第一次申请此时还没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第二次申请为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当优先权期间的起始日。在一般情况下,以上第二方面的情况是不常出现的。

第四、如果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英国、日本等,只要申请人具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资格和条件,该申请人也有权利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声明在被指定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中国企业在办理国际商标注册时可以充分利用优先权原则。它可以尽快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从而禁止其他企业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在商标注册需按照流程进行,从而能更好来达到要求,毕竟它能更好来为客户提供保障。首先,注册商标需要进行查询是否有重复和类似商标。其次,提交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再有就是进行实质性审核,当审核通过后还需要公告。当然要是公告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将可以获得注册证。当然按照上述流程来进行各类商标注册,肯定会有很不错的效果,自然是寻求较好品质的关键。

针对商标注册应按照流程来实施,要是在注册的时候能更好处置,肯定会被更多的人接受,所以我们还是应根据要求来进行选择,毕竟越好的服务机构,将是寻求较好的效果的基础。只有注册后才能更好地处理,才能被更多的人接受,这样才能在质量保证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当然注册商标可以自己完成,只需要对商标局注册相关商标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证件、资料及手续更了解,将能在品质方面可起到较好的作用。直接从专业角度选择,或者结合实际需求来确定,绝对是取得更好效果的基础。更熟悉注册过程可以事半功倍,这将是寻求更好质量的关键,应该更好地确定。

无论是自己在商标注册,还是找中介代理机构来完成,都需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只不过代理机构更熟悉其中的门道,可在注册的时候更高效,但它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因此,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置。只有在处理的时候更到位,才能被更多的人接受,在品质上更好,更多的人接受,所以我们还是要结合实际的要求来确定。 最终,更好的服务机构会变得更加安心,在可靠性方面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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