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可以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有效的缴纳方案,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支付就行。但是,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则可能面临行政单位的处罚。

       2017年《公司法》早已将注册资本实缴审批制改成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有关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理应自公司创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出资,项目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清出资的要求;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理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了公司登记时,不用递交验资报告,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务院决策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要求的外,别的公司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行政机关已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进行开设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开展登记;撤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已不限制公司开设时全体公司股东(发起人)的初次出资额及占比;已不限制公司全体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贷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占比;已不要求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缴清出资的期限。

  二、资金认缴的有关状况

  第一、认购并不意味着不缴,只是把时间增加你的运营年限内,要确保在到期前及时支付;

  第二、注册资本就是你承担有限责任的规范,注册资本是多少就需要承担多少有限责任;

  第三、有很多制造行业的特别要求是要注册钱就需要资金及时验资的;

  第四,注册资本的确是考量公司整体实力的一个十分关键的规范;

  第五、如果不缴得话,企业会进到失信企业的黑名单。

  认缴制的目地是以便处理中小企业在初创期时资金的难题,门坎降低,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无忌惮,该执行的义务还是要执行的,该交的钱还是需交的。即便不用验资,注册资本都不应随意填好,由于注册资本需要在公司运营期内交齐,因此,在填好注册资本的情况下还是要量力而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要求,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认缴方式解决,其目的地取决于减少注册公司的门槛,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合法的解决,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支付注册资本,否则公司的征信制度可以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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